據國家能源局官網消息,國家能源局發布《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國家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履行法定職責、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和獲取的信用信息。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是通過依法依規整合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等政務信息平臺歸集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設置科學、合理的評價標準,建立信用評價模型,對電力相關企業開展全覆蓋、標準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評價結果提供相關政府部門、有關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等參考使用,并依照有關規定公開。
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標準的主要原則是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一致性與可比性相結合、可操作性與適用性相結合.穩定性與動態性相結合。
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指標分為三級:一級指標6項主要包括司法裁決、行業監管、商務誠信、經營狀況、發展創新和守信激勵,二級指標16項,三級指標46項。
電力行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滿分100分,綜合得分由負面記錄模塊評分和正面記錄模塊評分相加得出。其中,負面記錄模塊主要為司法裁決、行業監管、商務誠信中的負面信息,包括失信被執行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行政檢查記錄等指標項,反映受評企業違法違規和違約失信等情況:正面記錄模塊主要為經營狀況、發展創新、守信激勵中的正面信息,包括資金規模、資質許可、知識產權等指標項,反映受評企業經營能力和守信狀況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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